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
您当前位置: 公告板 > 正文

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6-11-14  
分享到: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16年11月22日14:3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yyzc2016039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院内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yyzc2016039

1.3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额合同款;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90%的货款,质保期满考核合格支付10%尾款。

1.4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232100元,分项预算控制见附表。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缴纳所属时间在2015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

2.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项目若属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非生产商时需提供销售代理授权书。

2.3本采购项目允许分项投标,投标人可以只投其中的一项或多项。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报价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报价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及以上)。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 联系人及电话:叶老师  0877-2018089;

4.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1: 《yyzc2016039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院内采购项目》

设备名称

拟购数

技术参数或功能要求

预算单价

智能通络治疗仪

1

用于骨折、腰腿疼痛患者的康复治疗

30000

监护仪

2

具备5导联心电、无创血压、血氧饱和等参数,用于检测患者生命体征

10000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2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动态消毒,满足30平方米普通病房消毒)

5700

新生儿光疗暖箱

3

用于新生儿保暖及光疗,带双面蓝光LED黄疸治疗装置

28900

新生儿监护仪

3

具备心电监测、无创血压(新生儿测量模式)、血氧饱和等参数,用于检测新生儿患者生命体征

28000

附件2:

各公司请按下表的格式编制报价一览表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或功能要求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

金额

供货时间

保修期

合计

无标题文档
医院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二十一号
专科预约方式:微信搜索添加关注“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公众号,
支付宝生活号关注“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等进行手机支付预约挂号服务。
版权所有: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
制作单位:玉溪网 
滇ICP备2020008668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