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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可在医院登记备案 实现在医院一站式办理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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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77号)、《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玉医保办发【2020】11号)、玉溪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玉溪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玉医保中心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从2020年7月1日起,玉溪市参保患者门诊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可在玉溪市人民医院登记备案,实现在医院一站式办理。

一、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登记备案病种

(一)特殊病共15种病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 (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 (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儿童生长发育障碍 (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耐药肺结核。

(二)慢性病共25种病种: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 (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级、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o--IIIo、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包括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甲状腺机能亢进 (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癫痫、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原发性青光眼、精神病。

二、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登记备案对象

(一)到我院门诊就诊或住院的玉溪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确诊患有云南省门诊特殊病(15种)、慢性病(25种)病种范围内的疾病,符合相应专科诊断标准且未办理过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登记备案的。

(二)其他人员:仅办理到外地就医的玉溪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患者,符合慢性病特殊病参保政策的,相关资料交市人民医院医保审核咨询窗口。

三、经确认符合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享受且资料完整的参保患者,慢性病门诊待遇自医院登记备案的次月起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自登记备案的次日起享受。

四、办理流程

玉溪市人民医院住院参保患者慢性病、特殊病办理备案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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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门诊参保患者慢性病、特殊病办理备案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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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登记备案可在二级以上医院登记备案后,参保患者不必再到医保中心交资料,实现在医院一站式办理。(医保部 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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